各分工会:
两年来,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,各分工会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充分发挥工会工作职能,在“双高”院校建设、文明校园建设、服务教职员工、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。为总结经验,表彰先进,进一步加强工会建设,提高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,校工会决定开展2021—2022年度“优秀工会干部”、“优秀工会积极分子”评选活动,表彰两年来在工会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项目
(一)优秀工会干部
(二)优秀工会积极分子
二、评选范围及名额
(一)优秀工会干部:在各分工会的委员中产生,名额为每个分工会1名。
(二)优秀工会积极分子:在工会会员中评选,名额为每个分工会1-2名。
三、评选条件
(一)优秀工会干部条件
1.热爱本职工作,认真履行基层工会干部工作职责,带头组织参加学校和本部门活动,有较高的组织协调能力,工会工作成绩突出。
2.热心为教职工办实事、做好事,努力为困难教职工排忧解难,善于协助领导解决教职工的合理要求,深受教职工的好评和拥护。
3.主动学习和掌握工会工作的政策、法规,熟悉工会业务,出色完成分工会工作。
4.为人师表,作风正派、廉洁奉公,有广泛的群众基础。
(二)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条件
1.热爱工会工作,熟悉工会知识,热心为教职工服务,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,努力完成分工会交给的工作任务。
2.教书、管理、服务育人,为人师表,坚持原则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人格魅力。
3.带头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深受群众好评。
四、评选要求和办法
(一)申报的优秀个人,须经分工会委员会讨论,并征求分工会党总支和行政领导的意见。申请和推荐工作要坚持标准,严格要求,实事求是。
(二)推荐评选的先进个人需填报相应的登记表,简要事迹控制在500字以内,用A4纸打印,并加盖本单位党总支(党支部)公章。
(三)请各分工会于3月30日前将评选材料报校工会,并将电子版报送工会。
附件1:优秀工会干部登记表
附件2: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登记表
2023年2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