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“弘扬良好家风,创建文明家庭”活动的通知
关于开展“弘扬良好家风,创建文明家庭”活动的通知
各分工会:
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,全面提高教职工家庭整体素质,增强教职工讲究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的自觉性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促进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水平,争创省级文明单位,根据学院创建文明单位的实施方案,经研究决定,在全校范围开展以“弘扬良好家风,创建文明家庭”为主题的文明家庭创建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,以“注重家庭、注重家教、注重家风”为着力点,以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,促进家庭和睦、促进亲人相亲相爱、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、促进老人老有所养,以提高我校教职工家庭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为主要目标,通过广泛开展争创 “文明家庭”活动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培育文明新风,进一步改善校园环境,促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。
二、评选对象
凡我校教职工符合条件者,均可参加评选。
三、评选条件
1.爱国守法: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爱国爱社会主义,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。尊法、学法、守法、用法,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,遵守各项规章制度、自觉履行法定义务、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。
2.遵德守礼:家庭成员讲文明、有礼貌、行为美。乐观豁达、待人宽容,爱生如子、爱校如家,孝老爱亲、传承孝道。维护公共卫生,爱护公共环境,遵守公共秩序,崇德尚礼、知行合一。
3.平等和谐:家庭成员之间关系民主、地位平等,相互尊重关爱、理解信任,沟通顺畅、感情深厚。夫妻之间忠诚恩爱、包容接纳、责任共担。亲属之间、邻里之间友善和睦、共同分享、守望相助。家庭成员日常生活温馨乐观、彼此扶助、相濡以沫,特殊困难不离不弃、舍己为家、尽心尽责。4.敬业诚信:家庭成员爱岗敬业、忠于职守、甘于奉献。参与改革、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、知荣明耻、严于律己、讲奉献讲师德。重信用、守承诺,真诚做人、守信做事。
5.家教良好:家长尊师重教、言传身教,用正确思想、方法教育引导孩子。注重孩子思想品德、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,引导孩子形成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。 6.家风淳朴:传承家和万事兴、忠厚传家久、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,注重为人处世、修身助学、理家育子、和亲睦邻之道。廉洁修身、清正齐家。传承好家训,提醒引导、感染熏陶家庭成员。
7.绿色节俭:家庭成员卫生意识、生态意识、环保意识强。家庭环境干净整洁,注重公共环境卫生。注重节约水、电、纸等各类资源能源,杜绝浪费。生活量入为出、适度消费,婚丧嫁娶操办从俭、不铺张奢华。
8.热心公益:家庭成员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。真诚参加慈善捐助、义务劳动、无偿献血、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。积极指导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申报和推荐为市文明家庭:
1.家庭成员违纪违法;
2.家庭成员参与“黄、赌、毒”;
3.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;
4.家庭成员在文明、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;
5.发生家庭暴力事件;
6.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;
7.未成年子女无故失学辍学。
四、实施步骤
采取个人申报、分工会审核推荐、学校工会审定的方法进行。 “文明家庭”无名额限制。
1.宣传发动(2018年1月-3月)。宣传创建活动的意义,认真学习学院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,在全校形成文明光荣的良好氛围,以此促进校园环境的改善和形成科学、文明、健康的生活方式,推动教职工整体素质的提高。
2.组织实施(4月-5月)。各分工会组织动员教职工按照文明家庭创建标准,积极进行创建活动。
3.评选表彰(6月)。各分工会推荐至少2个文明家庭参与评选,依据评选标准,通过严格的检查评选,从中选出若干名文明家庭进行命名表彰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各分工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重视文明家庭创建活动,深入动员,广泛宣传,明确意义,把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抓细抓好抓实。
2.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组成部分,是学校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细胞工程,要合理安排,统筹推进。
3.通过文明家庭创建活动,创出新风新貌,评出团结和干劲,推进我校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向纵深发展,为开创我校工作新局面做出新贡献。
请各分工会于2018年6月10日之前将推荐的“文明家庭”名单报至校工会。
校工会
二0一八年一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