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评选2019年文明单位(部门)、文明研究室(教研室)、文明家庭、文明班级、文明社团、文明宿舍的通知》规定的程序、标准和要求,经推荐(申报)、资格审查、集中评选、党委会审定,拟认定表彰17个文明单位(部门)、8个文明研究室(教研室)、49个文明家庭、44个文明班级、12个文明社团、103个文明宿舍,现将名单附后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0年9月1日—9月7日。如有异议,请向党委宣传部、文明办、纪委实名反映,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,以便调查核实。
联系电话:党委宣传部、文明办,87933328;纪委,87933225。
2020年9月1日